王某某与杨某某离婚(财产分割)纠纷一案,一审被告、二审上诉人王某某对终审判决不服,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诉,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,认为原审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实存在错误,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再审。接受杨某某委托,张律师担任本案被申诉人杨某某
“我弟弟王某某因涉嫌生产伪劣产品罪,已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好些日子了……”,在张律师的办公室,慕名而来的犯罪嫌疑人的妻子、姐姐、岳父等亲属,急切地向张律师述说着案情。张律师了解到,王某某是涉嫌生产伪劣食品,被质监部门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,初步认定销售金额为13万余元,按照
基本案情:2006年3月3日,山东夏津县从事过纱厂机械检修工作的王光星与某纱厂的闫洪信、李世光商讨梳棉机检修事宜,经协商,决定:对该纱厂九台梳棉机之中的四台进行平车检修,由王光星再找五、六个人利用业余时间检修,完成检修的时间是10天,验收合格后每台支付报酬550元。商定
案情:孙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,以其女作为受益人,与保险公司签订了“个人长寿安康保险合同”一份。根据合同约定,保障期限为被保险人终身,交费方式为20年,每年应交保费3232元人民币,交费期自97年6月至201 7年6月。此后,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交纳了1997年度和1
案情:孙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,以其女作为受益人,与保险公司签订了“个人长寿安康保险合同”一份。根据合同约定,保障期限为被保险人终身,交费方式为20年,每年应交保费3232元人民币,交费期自97年6月至2017年6月。此后,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交纳了1997年度和1998年度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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